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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7月立案侦查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1608件           ★★★
前7月立案侦查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1608件
前7月立案侦查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1608件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5 05:19:26

据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齐中熙 黄全权) 今年前7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08件,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6.31%。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7日在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析暨工作交流会上介绍的。

王建明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建设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相互之间需要通力协作,携手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

在此次由建设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会议上,建设部向社会公布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个典型案例。其中,有曾向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行贿的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

建设部副部长、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峰分析说,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有四个特点:

一是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受贿者大多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在工程发包、规划审批、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企业资质审批等环节受贿,为他人谋取私利。

二是以小搏大,非法获利。行贿者通过贿赂等手段,用较小的代价换取诸多市场机会,非法获取比贿赂成本高得多的商业利润。

三是手法多样、行为隐蔽。有的直接给钱、给物,有的假借信息费、资助子女就学等方式贿赂。

四是扰乱市场,危害巨大。这些案件扰乱了建筑等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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